聖佛法王開示
《事師法五十頌》
事師法五十頌略義
密法修持最重師道,師者能解眾生疑惑,一位真大成就上師,必應具有如下七相:
(一)、具持禁戒,功用備足。
(二)、具大智慧,能辨根器。
(三)、具大威德,攝受資弟。
(四)、不慕名利,誓願宏深。
(五)、慈悲具善,心無瞋恚。
(六)、寂靜為道,安住禪定。
(七)、解深密義,究竟增益。
十四根本戒及事師五十頌,旨在令諸金剛密乘弟子,能於身語口意恭敬上師成就。一位具德成就上師,已等持金剛佛無異,具佛三身圓滿功德。弟子恭敬誠信上師,即便得福無盡。故密法說毀謗上師,輕詆上師,當獲無量劫罪,於未來世中如是墮金剛地獄。
事師法五十頌
一、若於灌頂師,三時伸禮奉,則為已供養,十方諸如來。
二、起最上恭敬,合掌以持花,散彼曼荼羅,頭面接足禮。
三、彼師或在家,及新受具戒,置經像於前,則息諸疑謗。
四、若出家弟子,常淨心承事,已坐當起迎,唯除於敬禮。
五、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若不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六、若忿恚無慈,貪愛多散亂,傲易恃種族,以慧當揀擇。
七、具戒忍悲智,尊重無諂曲,了秘密儀範,博閑諸論議。
八、善達真言相,曼荼羅事業,契証十真如,諸根悉清淨。
九、若彼求法者,於師生輕毀,則謗諸如來,常得諸苦惱。
十、由增上愚痴,而獲於現報,為惡曜執持,重病相纏縛。
十一、王法所逼切,及毒蛇傷螫,冤賊水火難,非人得其便。
十二、彼頻那夜迦,常作諸障礙,從此而命終,即墮於惡趣。
十三、勿令阿闍黎,少分生煩惱,無智相違背,定入阿鼻獄。
十四、受種種極苦,說之深可怖,由謗阿闍黎,於中常止住。
十五、彼阿闍黎者,弘持正法藏,是故當一心,輒莫生輕毀。
十六、常於阿闍黎,承事而供養,發生尊重心,則蠲除障惱。
十七、又復於師所,樂行於喜捨,不恡於己身,何況於財物。
十八、於無量億劫,勇猛勤修習,今始証菩提,斯極為希有。
十九、善護其深誓,供養諸如來,恭敬阿闍黎,等同一切佛。
二十、若於己所有,最上諸珍玩,永無盡菩提,誠心而奉獻。
二十一、施佛阿闍黎,念念常增長,是最勝福田,速得菩提果。
二十二、如是求法者,具戒忍功德,不虛誑於師,當獲金剛智。
二十三、若足踏師影,獲罪如破塔,於床坐資具,騎驀罪過足。
二十四、若師所教誨,歡喜當聽受,自己或不能,則善言啟白。
二十五、由依止師故,所作皆成就,現樂及生天,何敢違其命。
二十六、守護師財物,猶若己身命,於彼執侍人,如親常敬奉。
二十七、不應於師前,覆頂及乘御,翹足手扠腰,安然而坐臥。
二十八、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
二十九、若於經行處,不應隨舉步,端謹立於傍,無棄於涕唾。
三十、亦勿於師前,私竊而言說,及鄰近語笑,歌舞作唱等。
三十一、或令坐或起,各安徐禮敬,或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
三十二、又不應於前,身現疲勞相,屈指節作聲,倚柱及牆壁。
三十三、或浣衣濯足,及澡浴等事,先白師令知,所作無令見。
三十四、又復於師名,不應輒稱舉,設有固問者,當示之一字。
三十五、師或令幹集,當伺其遣使,於彼所作事,憶持常不忘。
三十六、或笑嗽伸呿,則以手遮口,若有事啟聞,當曲躬軟語。
三十七、若在家女人,淨心來聽法,合掌具威儀,專視於師面。
三十八、聞已當奉持,捨離於憍慢,常如初適嫁,低顏甚慚赧。
三十九、於彼嚴身具,無復生愛樂,與善非相應,皆思惟遠離。
四十、常慕於師德,不應窺小過,隨順獲成就,求過當自損。
四十一、說法度弟子,曼荼羅護摩,城邑同師居,無旨不應作。
四十二、或說法所得,淨施諸財物,悉以奉其師,隨得而可用。
四十三、同學及法裔,不應為弟子,亦不於師前,受承事禮敬。
四十四、若以物上師,二手持奉獻,師或有所施,常恭敬頂受。
四十五、自專修正行,常憶持不忘,他或非律儀,受語相教示。
四十六、若師所教敕,或病緣不作,常作禮咨陳,斯則無其咎。
四十七、常令師歡喜,離諸煩惱事,當勤而行之,恐繁故不述。
四十八、彼金剛如來,親如是宣說,及餘教所明,依師獲成就。
四十九、若弟子清淨,能皈依三寶,設使命將終,亦為宣法要。
五十、及授秘密教,令作正法器,若現相持誦,當獲根本罪。
若能隨順師行學
令成一切諸功德
以我所集斯善因
願與眾生速成佛
節錄自密宗無上法藏 第4頁 聖佛法王仁波切 之開示